珈伟新能(3003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珈伟新能珈伟新能(SZ:300317)2025-11-24 16:45

人员变动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4] - 董事补选应在60日内完成,法定代表人确定应在30日内完成[5] 任职限制 - 董事、高管候选人8种情形不能被提名任职[6][7] 离职要求 - 离职前办妥移交和工作交接[9]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13]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3] 违规追责 - 董事会追究违规离职人员责任,追偿含直接损失[15] - 离职人员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5] 制度规定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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