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30031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珈伟新能珈伟新能(SZ:300317)2025-11-24 16:45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开请求与提案 - 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7] - 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股东会通知与变更 - 召集人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1]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变更现场会议地点,均需在2个交易日前说明原因[12][15] 投票与计票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15]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20]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超规定买入股份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9] - 董事会可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19] - 选举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9]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2] - 通过派现提案2个月内实施方案[23]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规决议[23] 制度相关 - 规则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6]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通过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