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牌股份(30108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离职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情形[2] 离职情形与程序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自股东会决议通过自动离职[4] - 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特定情形下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4]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应提前通知并给予申辩机会[5] 离职后续要求 - 董事离职应办妥移交手续并签署《离职交接确认书》[8] - 离职董事忠实和保密义务任期结束后两年内不当然解除[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事,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12] 监督与报告 - 离职董事持股变动由董事会秘书监督,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报告[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