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同意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则[1]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撤销监事会并废止相关制度的议案[1] - 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 股份情况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696,526,806股,全部为普通股[13] - 内资股股东持有7,422,005,272股,占比85.34%[13]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1,274,521,534股,占比14.66%[13]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机构诉讼或自己名义诉讼[22][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控股股东必要时需向公司补充资本[2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出现特定情况应及时通知公司[26] 会议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利润分配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101]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102] - 任意连续三个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可分配利润的总和[102] 财务审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报[99]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提前二十天通知[110] -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0] 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审议,经董事会决议即可[1]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4][115]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核准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118][119]
招商证券(60099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