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应至少占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人员不得担任候选人[8]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不得担任候选人[8] 独立董事选举与补选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导致问题应60日内完成补选[12] 独立董事任期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17]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9]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独立董事会议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7] 董事会决策相关 - 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9][20] 独立董事意见披露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决议披露时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0] 独立董事述职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说明履职情况[24] - 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应为履职提供工作和人员支持[27] - 应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7]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9]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0] 独立董事津贴与保险 - 应给予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0]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31]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3]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33]
健帆生物(30052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