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相关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制定于2025年11月[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5,46] 机构设置 - 内部审计机构设经理一名[6] -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需有三年以上内部审计或相关经济工作经历[6] 审计范围 - 内部审计涵盖销售收款、采购费用付款等营运环节[10] 报告时间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16]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6]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报告[16]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17] 审计频次 - 内部审计机构对被审计对象例行审计一般每年三至四次[27] 内控评价 - 内部控制评估总分100分,得分占比超70%即为有效[27]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由内部审计机构组织实施并出具[22]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包括七项内容[22] - 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或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出具意见[24] 财报审计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不经审计,两种情形需审计[24]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除非另有规定[24] 审计种类与方式 - 内部审计种类包括例行审计和专项审计[27] - 内部审计方式包括就地审计和报送审计[29] 人员考核 -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21] 审计流程 - 实施审计提前5个工作日送达审计通知书[31] - 审计人员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报告[32] - 被审计对象7个工作日内送交书面意见[32] - 审计部3个工作日内审核修改审计报告[32] - 被审计对象有异议可15日内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申诉[33] 档案保存 - 审计档案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40] 审批生效 - 内部审计机构目标、计划等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31] - 内部审计报告和决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下发[34] 风险报告 - 内部审计机构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报告[37]
健帆生物(300529)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