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帆生物(3005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健帆生物健帆生物(SZ:300529)2025-11-24 18:01

股份交易限制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在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等情形下不得转让[6] - 董事、高管不得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等交易[9] 股份变动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信息,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11] - 董事、高管买卖股份前应通知董事会秘书,秘书核查合规性[11] - 董事、高管应在特定时间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2]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在深交所网站公告[13] 股份限售规定 - 公司上市已满一年,董事、高管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20] - 董事、高管在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0] - 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23] 股份增持要求 - 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管披露增持计划需含已持股数量及占比等[16] - 增持主体应承诺在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15] - 增持期限过半应披露增持进展公告[16] - 披露增持结果公告需含增持具体情况等内容[16] - 定期报告时未完成增持计划应披露实施情况[18] 信息申报 - 董事、高管应及时申报证券账户及股份变动情况[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