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帆生物(3005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健帆生物健帆生物(SZ:300529)2025-11-24 18:01

董事及高管变动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之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工作交接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等移交[8] 忠实义务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2年内有效[10]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10]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0] 追责复核 -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