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帆生物(30052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独立董事补选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审计检查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1] 会议召开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特定情况可开临时会议[18]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8] - 可免除通知期限要求,特定通知方式2日无异议视为收到[19] 资料提供与保存 - 原则上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18] 事项审核与决议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3]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4] 委员出席 - 因故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连续两次不出席可免职[23] 表决与记录 - 投票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30][31]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28][30][35]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