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帆生物(30052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董事会秘书相关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须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5] - 特定受罚人士不得担任[6]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8]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 聘任时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资料[12]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解聘或辞职应报告并公告[13] - 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14] - 原则上应在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16]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6] 信息披露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并公告[19] - 每季度前3月、9月结束后1个月内公告季度报告[21] - 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公告半年度报告[21] - 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公告经审计的年度报告[21] - 临时股东会决议形成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21] - 重大事件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21]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事件[21] - 除董事长、经理外其他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超3个月属重大事件[23] - 应遵循真实、及时、公平原则,符合四方面要求[20]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等[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