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技(00002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1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至少三名不兼任高管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为独立董事且是会计专业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多项内容[9]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公司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0] - 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审计委员会决策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公司相关部门做决策前期准备,提供书面资料[15] - 会议评议公司报告,相关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15] 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22] - 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事由经一致同意可随时通知[22] - 由召集人主持,不能履职时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独立董事主持[22]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 成员应亲自出席,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最多接受一名委托,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22] - 可现场或通讯方式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24] 其他 - 履职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13][24] - 非委员审计工作人员、公司董事等必要时可列席会议[24] - 讨论关联议题时关联委员应回避[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