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本次修订321条,修改201条,新增30条,删除90条,条数由375条调整为311条[11] 股份发行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普通股113.57亿股,其中60亿股占可发行普通股的52.83%[13] - 2010年3月26日向原有3家股东定向发行普通股1亿股,占可发行普通股的8.81%[13] - 2017年9月18日向原有3家股东定向发行普通股7000万股,占可发行普通股的6.16%[13] - 经批准发行20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行使超额配售权后共计发行23亿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20.25%[20] - 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行使超额配售权后,国有股东委托出售存量国有股2.13336041亿股转换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20] - 经批准发行13.57亿股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1.95%[20] 股份转让与回购 - 发起人持有的本行股票自公司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在境内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H股除外),自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等7种情况,经批准可购回发行在外股票,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3][2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22]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22] - 投资人及其关联方等拟首次持有或累计增持公司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5%以上需事先报监管机构核准,1% - 5%应在取得股权后十个工作日内报告[39]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议案需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8]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之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8] - 年度股东大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大会提前15日通知股东[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行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额3%以上股东可提新提案,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4]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2] 董事会 - 董事会由11至15名董事组成,执行董事1至5人,非执行董事(含独立董事)6至14人,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一[90] - 董事会定期会议至少每年召开4次,会议通知应在召开14日前书面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出现特定情形,应在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96][9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名董事有1票表决权,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8]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风险等多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100] - 审计、提名、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100] 党委相关 - 公司党委和纪委每届任期五年,党组织工作经费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安排,累计结余超2%当年不再安排[71] - 公司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一人担任,党员行长任副书记[71]
渝农商行(601077)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