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世纪(00089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欢瑞世纪欢瑞世纪(SZ:000892)2025-11-24 21:16

制度审议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于2025年11月24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 投资分类与审批 - 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短期持有不超一年,长期一年内不能或不准备随时变现[3] - 对外投资达资产总额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应提交董事会审议[4] - 对外投资达资产总额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应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 总经理有权审议批准其他对外投资[7] 关联交易关注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关注[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特殊处理[7] 监督与管理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对外投资实施情况[9] - 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投资应上报总经理并按制度审批[9] - 对外投资组建公司,公司应派出董事参与决策[18] - 派出人员每年签责任书,次年三月底前交述职报告[10] - 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对派出人员考核[10] - 控股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司规定[10] - 控股及参股子公司每季度报财务报表[10] - 公司可委派财务总监监督子公司财务状况[10] - 公司对投资项目定期或专项审计[10]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并修订[1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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