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世纪(00089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欢瑞世纪欢瑞世纪(SZ:000892)2025-11-24 21:16

选聘流程 - 选聘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资料、资质审查等[7] - 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通过后签业务约定书,聘期一年可续聘[9][10]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5] 审计费用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6] - 以满足选聘文件要求的所有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作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6] - 原则上不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应说明依据及合理性[10] - 聘任期内可根据多种因素合理调整[11]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6]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6] 续聘与改聘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评价,肯定意见提交,否定意见改聘[9] - 改聘提案审核时审计委员会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董事会审议后通知股东会[9][10]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0] - 改聘需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详细披露多项信息[10]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1]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选聘情况,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1]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1] - 承担审计业务事务所存在特定严重行为,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2] 资料保存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