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股计划时间安排 - 2015年购股计划于2025年10月13日届满[7] -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为2025年11月20日[8] - 股东特别大会于2025年12月11日上午10时在北京举行[3][41][98] - 代表委任表格须不迟于2025年12月9日上午10时交回[3][41][101] -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42][101] - 确定股东参会投票权利记录日期为2025年12月11日[42][101] - 过户文件及股票须不迟于2025年12月4日下午4时30分送达[42][101] 新购股计划基本信息 - 股份面值为每股0.01美元[9] - 购股权期限不得超自授出日期起计10年[8] - 终止日期为采纳日期后满10年公司营业结束时间[9] - 新购股权计划可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公司获批日已发行股本(不含库存股)的10%,即59,284,440股[27] -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已发行股份数为592,844,400股,公司无库存股份[27] 新购股计划参与资格 - 合资格参与者涵盖公司或附属公司董事及雇员,独立非执行董事也可参与[16][19] - 若授予独立非执行董事购股期权致12个月内发行股份超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含库存股份)0.1%,需获独立股东批准[20] 新购股计划条款规定 - 新购股计划一般规定授予所有承授人的购股期权须持有12个月最短归属期,无绩效目标[23] - 新购股计划下承授人需持续符合资格,否则未行使购股期权将失效[24] - 授出购股期权可能附带相关条款与条件,未遵守则未行使购股期权或失效[24] - 购股期权行使前可能有与营运或财务目标相关条件等[24] - 设有回拨机制,承授人严重行为失当等情况公司可收回或扣起购股期权[24] - 董事会可全权厘定购股期权认购价,不得低于规定最低价[30] - 董事会可在要约函件中列明绩效目标和回拨机制[30] 新购股计划相关操作 - 购股要约须在21日内可供接纳[53] - 接纳购股要约需支付1.00港元[53] - 承授人须持有购股权至少12个月后方可行使[55] - 公司收到行使通知及汇款后28日内须配发给承授人相关数目股份[56] 新购股计划授权限制 - 任何时间根据新购股计划可能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公司新购股计划批准日已发行股本10%[60] -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行使新购股计划及其他股份计划下购股及奖励可发行股份总数为59,248,440股[60] - 公司可在股东大会寻求股东批准3年后更新计划授权限额,更新限额不得超相关决议案通过当日已发行相关类别股份10%[60] - 3年内更新计划授权限额须经独立股东批准,控股股东及其联系人须放弃投票赞成[61] - 公司可在股东大会寻求股东批准授出超计划授权限额的购股,超限额购股仅可授予指定参与者[61] 新购股计划特殊情况处理 - 身故时未归属购股权利于身故当日失效,遗产代理人可在6个月内行使已归属购股权[72] - 健康欠佳或退休时可在终止日期后6个月内行使已归属购股权[73] - 自愿辞职或解雇等情况未行使购股权于停止日期失效[70] - 因特定理由终止职务未行使购股权按计划条款失效[70] - 未归属购股权利在雇佣或董事职务终止当日没收及失效[71][74] - 因其他原因终止未行使购股权于停止受雇日失效[75] - 违反合约时未行使购股权于董事会决定日期失效[76] - 全面要约时,若要约成为或宣布为无条件且无条件日期不短于相关购股权授出日期前12个月,所有未归属购股权将在该日归属,承授人可在1个月内行使[77] - 公司清盘时,若通知日期不短于相关购股权授出日期的12个月,所有未归属购股权将即时自动归属,承授人可在建议举行股东大会前2个营业日发出通知并支付款项行使,公司在会议前营业日配发股份[78] - 公司重组等时,若会议通知日期不短于相关购股权授出日期的12个月,所有未归属购股权将归属,可在2个月内或暂停日期前行使,暂停日期起权利暂停,安排生效后未行使购股权失效[79] 新购股计划其他规定 - 董事会可注销已授出但未归属的全部或部分股份购股权,可通过支付公平值金额、提供替代购股权或达成安排补偿[80][83] - 公司注销购股后再授予新购股,需在获股东批准的计划授权限额内,已注销购股权视为已使用[83] - 若股份交易价远低于认购价且董事会认为购股权无法达激励目的,取得承授人书面同意后可注销且无需补偿[83] - 承授人违反规定出让购股权,公司有权注销未行使的购股权且无需补偿[83] - 公司资本架构变动时,除资本化发行等特定情况外,需指示核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证明调整公平合理[82] - 资本架构变动时,需对新购股数目、面值及认购价进行调整,调整需符合上市规则规定[84] - 新购股权计划自采纳日期起至采纳日期后满10年当日营业时间结束时届满[88] - 新购股权计划须待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新股份上市及买卖、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普通决议案批准采纳计划等条件达成后作实[90]
迪诺斯环保(01452) - 建议採纳新购股权计划;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