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非执行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有一名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的独立董事[8]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8] - 成员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协调内外部审计沟通等[10] - 履行《公司法》规定监事会职权,涵盖检查财务、监督董高行为等[12] - 选聘外部审计机构,包括制定政策流程、提出聘任建议等[13] - 就必要措施或改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建议[11]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及自身监督履职情况报告[13] - 至少每年检讨一次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性[14] - 督促公司对财务造假等问题进行整改并落实内部问责[17]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财务汇报制度、内部控制等[14][15][16]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单独沟通会议[16] - 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19] - 会议原则上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资料,情况紧急时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豁免通知时间要求[19]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其他 - 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提供必要工作条件[5]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项实施情况等进行一次检查并出具报告[15] - 会议记录等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25] - 公司须在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7] - 审计委员会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公司须及时披露事项及整改情况[27] - 审计委员会意见未被董事会采纳,公司须披露并说明理由[27] - 公司须按规定披露审计委员会就重大事项出具的专项意见[27] - 信息披露事项由办公室负责办理[28]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其为准[30]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2] - 本规则自公司监事会撤销之日生效,原规则相应废止[32]
招商证券(06099) -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