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石油化工股份(00338) - 展示文件 - 持续关连交易
2025-11-24 22:51

协议基本信息 - 协议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签订[6] - 协议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三年[27] - 甲方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丙方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0] 交易内容 - 丙方向乙方提供石油、石化及公用工程物资[10][11] - 甲、乙方向丙方提供原材料[12][18] - 乙方向丙方提供产品销售代理服务[12] 计划提交 - 各方须于每年10月31日前提交下一年度需求计划,11月30日前提交供应计划[17][20] 定价规则 - 产品和服务交易有政府定价执行政府定价,有指导价执行指导价,无则执行市场价;销售服务按市场销售佣金比率乘以实际销售额确定[15] - 建筑安装及工程设计服务定价按市场价(含招标价)确定[63] - 石化行业保险服务定价及保险费按财政部和甲方规定根据丙方固定资产估价和财产清单厘定[63] - 物业出租服务定价按与出租物业相适应的市场价确定[63] - 综合服务定价优先按政府定价及指导价,其次按市场价格,最后按协议价格确定[63][64][69] 协议终止 - 具体产品和服务合同一方可提前不少于六个月书面通知终止供应[23] - 若丙方无法从第三方获得甲、乙方服务且有需求,甲、乙方不得终止该服务提供[72] 金融服务协议 -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为2026 - 2028年[91] - 服务提供方为甲方附属公司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可为乙方提供金融服务[99] - 服务提供方提供贷款、代收款等金融服务[100] 其他规定 - 声称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提供相关证据[29] - 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付邮后第7天(遇节假日顺延)视为有效[40] - 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协商不成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40] - 合同签署使用电子签章、电子合同,以最后电子签章时间为准生效[43] - 各方授权代理人在中石化电子签约平台注册并通过CA证书签约[45] - 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不得就协议事项公告,监管规定除外[77] - 服务提供方同业拆借等集团外(或有)负债类业务逾期超5个工作日,不得接收乙方新增存款[110] - 乙方控股股东等发生重大信用风险事件(如公开市场债券逾期超7个工作日等),服务提供方不得接收乙方新增存款[110] - 协议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利互惠原则履行协议[105] - 乙方有权自主选择金融服务机构和存贷款金额[105] - 服务提供方将乙方列为重点支持客户,按公平合理原则提供金融服务[105] - 金融服务定价方式有政府定价、市场价格、协议价格[107] - 甲方确保服务提供方资金管理网络安全,保障资金安全[109] - 协议终止情形包括有效期届满、双方达成一致、一方严重违约、法律规定或裁决[114] - 双方就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115] - 邮寄通知投邮后五个工作日(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和中国公众假期)视为送达[117] - 本协议任何条款不合法、无效或不能强制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119] - 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义务不算违约,受影响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并提供证据[119] - 双方按中国法律法规承担协议相关费用,无规定则各自承担[119] - 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转让协议项下权利和义务[119] - 本协议构成双方全部协议,取代先前相关协议[119] - 对本协议的修订须书面作出并经双方签署[121] - 本协议一式四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