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竹纺织(600493) -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凤竹纺织凤竹纺织(SH:600493)2025-11-25 16:16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并披露[7]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并披露[7]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并披露[7]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8] 报告内容与审核 - 定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8][9]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0] - 董事、高管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0] - 定期报告由高管起草,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请董事会审议[19] 特殊情况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交易异常,应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1] - 定期报告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1] 股份与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2] - 公司应及时披露重大事件,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13][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24] 其他披露要求 - 招股说明书应在证券发行前公告,董高需书面确认[16] - 临时报告涉及董股东会决议等按特定程序审核公告[19] - 控股子公司需在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及文件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 责任与制度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1]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承担主要责任[23]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原因和听取其陈述意见[26] - 公司应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30]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和管理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资料[32]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公司应给予责任人处分并可要求赔偿[34]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采取监管措施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更正,对责任人内部处分,5个工作日内报交易所备案[34]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致他人损失,应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34] - 公司聘请的顾问等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失,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3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