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竹纺织(600493) -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战略委员会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和至少一名独立董事[5]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通过[11]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5]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7]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主任委员[20]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20]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前七天通知[28]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通过[28] - 董事等选任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26]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3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36]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相关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1]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会前七天通知[50]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通过[5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主任委员[60]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0]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61]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前七天通知[68]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通过[69] 其他 - 各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多样,必要时可邀请人员列席[69] - 各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69] - 各委员会会议有保密、记录等要求[69] - 本工作条例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3][1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