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竹纺织(600493) -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累积投票制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投票权数等于所持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4]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分别计算投票权数[3] - 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多轮选举需重算[5] 选举规则 - 等额选举,候选人获超半数选票当选[6] - 等额选举未达要求需二轮选举,仍未达标后续再召开股东会[6][7] - 差额选举,超半数且人数符合要求当选,超员按票数排序[7] 实施细则 - 细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8]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