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湖股份(300694) -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蠡湖股份蠡湖股份(SZ:300694)2025-11-25 16:2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8年9月4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83万股,2018年10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707.0376万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17070376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东信息 - 无锡市蠡湖至真投资有限公司认购股份74814280股,持股比例57.9468%[15] - 无锡金茂二号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15938903股,持股比例12.3452%[15] - 江阴安益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6375561股,持股比例4.9381%[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6]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短线交易收益,未执行可起诉[27]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3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5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84]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11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董事[114]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5]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5]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28]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9]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3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5]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5] 经理与财报 - 公司设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41][143]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5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4]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5%,追加中期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期可供分配利润的15%[159]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62]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1]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74]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3] - 公司分立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8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