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光股份(301118) -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恒光股份恒光股份(SZ:301118)2025-11-25 18:02

业务范围 - 套期保值业务包括金融衍生品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2] - 业务类型包括对现货库存、购销合同等进行套期保值[8] 业务原则 - 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不得投机[7] 交易要求 - 套期保值交易须与有资质金融机构进行,用自身账户,自有资金[7] - 签出期权或构成净签出期权组合作套期工具需满足准则规定[9] 审议规则 - 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等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1] - 可对未来12个月内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范围等合理预计并审议,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2] 组织架构 - 公司设立套期保值领导小组、执行小组、风控小组等负责不同工作[14][15][16][17][18]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必要性等[18] 操作管理 - 公司对套期保值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21] - 套期保值计划应包含交易目的、品种、工具等内容[23] - 执行小组要求合作金融机构定期提供相关数据和服务[24] - 参与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操作环节相互独立[26] 风险管理 - 风险管理包括审查金融机构资信、核查交易员行为等[28] - 公司设定适当止损限额并严格执行[30] - 价格波动大或接近止损限额等情况,执行小组报告并启动止损机制[31] - 特定情况时,风控小组向领导小组汇报[32] 信息披露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达规定标准应及时披露[38] 档案保存 - 套期保值业务档案保存至少十年以上[39] 违规责任 - 相关人员违规操作或泄露保密信息需承担责任[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