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光股份(301118)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的 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与整合机制,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有序健康发展,提高 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 或市场业务需要而依法设立的由公司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子公 司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在 50%以上,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 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即纳入 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作为出资人,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以股东或控制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