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00231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9]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报告[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需报告[12] 重大风险事项 - 重大亏损或损失单次达1000万元以上属重大风险事项[14] 信息报告制度 - 各部门及子公司向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报告重大信息进展[20]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知悉信息后先面谈或电话报告,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1]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上报重大信息,需披露时向董事会汇报并公开披露[21]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含原因、协议、批文等[23]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各部门及时报告[25] - 董事会秘书和办公室负责定期报告,各部门及下属公司提供资料[25]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制定制度、指定联络人并备案,资料由第一责任人签字报送[25] - 总经理等敦促各部门做好重大信息收集、整理和报告工作[26] 保密与责任 - 董事等对未公开披露信息保密,不得内幕交易[27]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由其担责[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