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002313)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日海智能日海智能(SZ:002313)2025-11-25 18:32

公司股本 - 公司于2009年12月3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2500万股[4]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7440万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744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5]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21]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8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9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117] - 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8] 其他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纪委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74]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15] - 解聘或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5天通知[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