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00231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1] 审议程序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关联事项股东会决议须经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18] 披露与审议标准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超三千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程序并披露[22]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程序并披露[22] 其他规定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5]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9]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或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23]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金额履行程序,无金额提交股东会[29] - 协议条款变化或续签按新金额履行程序[29] - 众多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部分及时履行程序[29] - 12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