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00231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担保条件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标的限于银行存单等[3] -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可要求其他股东按比例履行义务;范围外需对方反担保[6] 审议规定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等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等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累计超总资产3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 - 董事会对担保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 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申请与管理 - 申请担保需提交担保申请书等资料[8] - 担保合同由专人保管,注意时效期限,财务部加强管理[13] - 法律规定需登记的担保,责任人要办理登记[13] 监控与披露 - 财务部监控担保合同履行期,定期监测被担保人情况[13]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还款等情况,公司应披露信息[14]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披露[14] 责任与处理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董事会决定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14] - 法院受理被担保人破产案,债权人未申报债权,责任人应提请公司参与分配[14] - 公司违规担保应披露改正,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7] - 未经审批自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无效,单位和个人承担经济责任[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