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00231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日海智能日海智能(SZ:002313)2025-11-25 18:32

专门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与薪酬考核三个专门委员会[2] - 各专门委员会均由三名董事组成[4][6][7][8] 人员要求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由其担任主任委员暨召集人[7]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一名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暨召集人[8] 任期规定 -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9] 职责分工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工作[8]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人员标准等工作[10] - 战略委员会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做前期准备,结果提请董事会审议[12] 会议安排 - 各专门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一次[15] - 可现场、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表决为投票或签字表决[15] - 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6] 会议规则 - 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委员,特殊情况不受限[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会议决议需经全部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有效[16] - 表决事项与委员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表决[16] 其他规定 - 应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意见需载明,保存至少十年[17] - 会议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告董事会[18] - 委员对所议事项及决议负有保密义务[18]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审议通过之日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