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鞍股份(603315) - 福鞍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福鞍股份福鞍股份(SH:603315)2025-11-25 18:47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一年内(连续12个月)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5] - 董事人数不足6名(公司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董事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9]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应在20日前通知各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33]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3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6] 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度,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33] - 累积投票制下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47] 决议相关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51] - 公司上市后,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内容包括出席人数、股份总数及占比、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53]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股东会决议公告需作特别提示[5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4]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6] - 股东可在公司办公时间免费查阅会议记录复印件,公司收到合理费用后七日内送出复印件[56]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58] - 本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59] - 本规则中“以上”“以内”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