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鞍股份(603315) - 福鞍股份内部审计制度
福鞍股份福鞍股份(SH:603315)2025-11-25 18:47

内部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并按需配备专职人员,子公司原则上实行委派制[7]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5] 审计对象与种类 - 公司内部审计对象包括公司及其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等[10] - 公司内部审计种类有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等8种[12] 审计方式与内容 - 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报送审计和就地审计[13] - 内部审计工作内容包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计等13项[14] 审计人员与职权 - 公司副经理以上人员审计由审计委员会授权,副经理以下由经理授权人力资源部委托[13] - 内部审计人员应熟悉公司业务和内控规范,保持专业胜任能力[6] - 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兼任财务等经营性工作,履行职责时需保密[8] - 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召开审计工作会议等11项职权[15] - 公司内审机构有权向审计委员会建议追究阻挠审计人员责任[16] 审计计划与实施 - 内审部门应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和发展需要编制年度审计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20] - 审计工作组不少于两人,实施审计时应采取多种措施收集证据[20][22] - 审计证据需经被审计对象或提供者签名盖章,有异议可核实或重新取证[23] 审计报告与处理 - 内审报告经审计部负责人审核、经理或审计委员会审批后送交被审计单位[21] - 被审计对象应在三日内对审计有异议可提出复审申请或申诉[21] - 内审部门必要时开展后续审计,结果报审计委员会[21] 奖惩措施 - 对执行制度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32] - 被审计对象违反制度,公司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移送司法机关[32] - 审计工作人员违反制度,公司依法依规追究责任[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