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鞍股份(603315) - 福鞍股份公司章程(202511)
福鞍股份福鞍股份(SH:603315)2025-11-25 18: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获批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32036.6264万元[6]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75000000股,全部由发起人认购[17] 股权结构 - 辽宁福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60956250股,比例81.275%[17] - 李士俊持股7125000股,比例9.50%[17] - 万洪波持股5625000股,比例7.50%[17] 股份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9] - 部分担保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8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董事候选人[87]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113]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5] -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1] - 公司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60]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8]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74]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公司[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