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鞍股份(603315) - 福鞍股份董事、高管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3] - 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不超25%[13] - 集中竞价减持首发前股份,三个月内不超总数1%[16] - 大宗交易减持首发前股份,三个月内不超总数2%[16] 买卖时间限制 - 不得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买卖[12] - 不得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买卖[12] 特殊时间限制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1]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1] 信息申报披露 - 转让股份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4]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二日内报告并公告[16] - 任职期间拟买卖提前报交易所备案[19] - 新上市、新任、信息变化、离任后二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9] 其他规定 - 锁定涉嫌违规交易的董事高管名下股份[16] - 董秘负责股份管理等工作[20] - 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20] - 定期报告披露买卖情况[23]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