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的不得担任[10]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不得担任[10]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4]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5]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选可连任[15] - 连任不得超6年,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6]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0] - 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成员二分之一以上[19] - 对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借款等发表意见[2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5]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提前被解除职务公司应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16]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公司30日内提请股东会解除职务[2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股东或董事冲突影响经营应维护公司利益[26] - 特定情形下应向证券交易所报告[26]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9] - 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9] - 董事会会议通知应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30]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申请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30] - 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应给予适当津贴[40]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1]
福鞍股份(603315) - 福鞍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