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行(03866) -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11-25 20:47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组成 - 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超成员总数1/2[4] 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委员会职责 - 拟定全行薪酬方案等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有权要求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履职所需资料信息[10] - 有权对本行薪酬政策与实施情况进行调查[11] 委员会会议 - 包括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4] - 董事会、主任委员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有权提议召集会议[15] - 会议通知应提前三日书面送达,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5] - 由主任委员主持,不能履职时按规定推选委员主持[16] - 可采取现场会议和书面传签等形式召开,电话或视频会议需录音录像[18] - 应由过半数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出席[18]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表决[19] -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其他规定 - 非专门委员会董事可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高管及工作人员[21] - 可聘请专业机构提供决策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22] - 现场会议应有会议记录,独立董生意响应载明,记录保存期限为永久[20]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21] - 出席及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21] - 工作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或修订,经审议通过后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