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数码(30074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天地数码天地数码(SZ:300743)2025-11-25 21:3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6]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1]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22] - 董事和高管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22]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7]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17] 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8] - 公司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三十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起诉[8] 信息申报与公告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职代会)通过任职后两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2] -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任职后两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2]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日起二日内公告[15] 可转让股份计算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9] - 因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9] - 每年首个交易日,以董事和高管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