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电子(920212) -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智新电子智新电子(BJ:920212)2025-11-26 17:02

股权激励 - 2024年10月24日向43名激励对象授予844,373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4.22元/股[12] -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4.16元/股[16]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解除限售比例40%[17] 会议与决议 - 2024年9月30日召开多会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 - 2024年10月24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 - 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回购价格调整等议案[13] 权益分派 - 2025年5月15日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14] - 2025年5月21日披露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10股派0.60元现金[14] 业绩与限售解除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49684.47万元,满足业绩考核要求[19] -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43人符合条件,可解除限售337748股,占总股本0.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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