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300348) - 《内部审计制度》
长亮科技-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部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 作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及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之"内部审计",是指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 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之"内部审计人员",是指在公司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包括内 部审计部专职审计人员以及从非内部审计部抽调、借用短期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 公司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