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30034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 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优化公司经营决策,提升公司管理效 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市场化与公平性原则,薪酬水平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 标准,与市场薪酬水平相符,薪酬管理确保公开、公正、透明,体现薪酬水平与 公司规模、业绩及岗位价值的匹配; (二) 绩效优先原则,薪酬体系与岗位职责、个人绩效及公司整体效益挂 钩,坚持按劳分配,突出业绩导向; (三) 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建立薪酬与考核、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