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30034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规则 - 召开前3天通知,特殊情况可豁免[12]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2] 委托规定 - 每位委员至多接受1名委员委托[12] 资料保存 - 会议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13] 工作内容与生效 - 负责研究选任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 选任需征求同意,经审查提建议[10] - 细则自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