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30034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长亮科技长亮科技(SZ:300348)2025-11-26 18:4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3][7]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5] - 改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14] 选聘要求 - 新聘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4]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 以满足要求的所有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作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9] 费用与披露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9]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事务所、合伙人、注册会计师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等信息[11] 任期规定 - 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7][10][12]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发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11] 其他规定 - 公司出现5种情况应改聘事务所[14]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8] - 审计委员会对5种情形保持谨慎关注,发现违规按3种规定处理[18][19] - 情节严重时公司不再选聘有6种行为之一的事务所[19]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21] - 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