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张江(688505) - 复旦张江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核委员会组成 - 由3名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独立非执行董及/或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过半数[3] - 设主席1名,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4] - 正负责审计公司账目的核数公司或会计师事务所的前任合伙人两年内不得担任成员[4] 会议安排 - 至少每年召开两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聘核数师单独沟通会议[7]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召集人会前3日发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10年[15] 职责内容 - 考虑会计政策及实务更改、重要判断等事项[8] - 检讨公司财务监控、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9] -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任免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并对其考核提建议[9] - 审议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督促实施[9] - 研究公司与核数师之间的所有关系,每年向核数师索取信息[12] 会议要求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委员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且未委托他人或会前提书面意见,或1年内出席次数不足会议总次数的四分之三,视为不能履职[17] 其他规定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审核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0] - 本规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