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7年8月11日注册登记,住所为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7] - 经营范围包括铁合金冶炼等一般项目及港口经营等许可项目[13][14] 股本结构 - 已发行普通股总数8,851,763,767股,注册资本88.52亿元,境外上市外资股占比6.08%,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占比93.92%[15][17] - 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650,000,000股内资股,后向境外投资人发行413,944,000股普通股[15] - 2005 - 2006年以可分配利润派发股份股利319,183,200股[16] - 经批准向境内投资人发行35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16] - 2017年11月以资本公积转增4,482,579,687股人民币普通股[16] - 2025年2月18日完成2024年回购注销方案项下6683.8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的注销[17] 股份相关规定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8]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0]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有通知、公告及债权人要求清偿等规定[2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提案,10%以上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9][6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0]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69]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7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等,每年度至少召开四次会议[139][149] - 董事会会议有出席人数、决议通过条件等规定[152] - 关联董事对相关决议无表决权,特殊情况提交股东会审议[157] 独立董事相关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1/3以上,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连任不超6年[9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每年自查并提交评估意见[95][96] 委员会相关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等各委员会有成员构成、会议召开等规定[98][99][100]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有转增限制[117][119] -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形式,满足条件下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供分配利润的10%[120][121] -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方案有通过条件[122] 其他 - 年度报告等有报送披露时间要求[113]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有通知、公告及债权人要求规定[133][134]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领导班子成员一般5至9人[77]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0]
重庆钢铁股份(01053)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