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炀资源(603863) -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松炀资源松炀资源(SH:603863)2025-11-27 16:4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5]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7]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10] - 向董事会提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费用及聘用条款[9] 审计部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3]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2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2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4] 审计检查要求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并提交报告[14]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5] - 年报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及会议召开情况[17] 审计委员会决策流程 - 决策前期需搜集公司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19] - 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定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2] - 会议召开前需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资料[22] - 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会议做出的决议需经参会委员过半数通过[22]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至少10年[25] 细则相关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