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炀资源(603863) -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松炀资源松炀资源(SH:603863)2025-11-27 16:46

审计人员任命 - 审计部负责人1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7] 审计工作汇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每年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2]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审计工作检查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4] - 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报告结果[21] 审计整改与披露 - 对审查发现的内控缺陷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18] - 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0] - 审计委员会认为内控有重大缺陷或风险,董事会应向上海交易所报告披露[19]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档案在每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29] - 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为5年[31] - 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期限为5年[31] - 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10年[31] 审计流程与申诉 - 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对象发出书面审计通知书,专案审计除外[28]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决定一周内向总经理书面申诉[28] - 总经理接到申诉15日内根据权限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28] 审计述职与制度实施 - 审计部负责人应在每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编制上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并述职[31]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