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炀资源(603863) -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资金占用管理 - 制定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方式[3] - 制作关联方清单并及时更新[5] 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及子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5][6] - 关联交易需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并签订协议[7] - 财务人员支付资金给关联方需审查相关文件[9] 检查与监督 - 财务部、审计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11] - 闲置资产给关联方使用需履行审批并收取费用[11] - 按月编制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汇总表[11] 责任界定 - 董事和高管对维护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12]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13] - 内部审计机构为防范资金占用日常监督机构[13] 股东权益 - 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可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1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有权向监管部门报备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3]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协助纵容侵占资产,董事会给予处分[16]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6] - 公司或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造成不良影响,对责任人处分并要求赔偿[16] - 公司违规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经济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18] 实施范围与时间 - 办法适用于持股5%以上股东[21]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