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炀资源(603863) -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标准 -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为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8] -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为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等[11] - 重大诉讼、仲裁报告标准为涉及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2] 重大事项范围 - 重大变更事项包含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13][14] - 环境信息事项包含新环境法规影响、环境违法违规等[16] - 其它重大事项包含业绩预告修正、利润分配等[18] - 重大风险事项包含重大亏损、主要资产被查封超30%等[19] 信息报告义务人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等[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重大信息并配合披露[6] 信息报告制度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2]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27] 信息报告流程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遇紧急情况可优先口头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22]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当日预报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22]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需按规定报告重大信息事项进展情况[24]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当日联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5]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重大信息,需披露则提请履行程序并公开,未达标准则汇报给专门委员会[25] 信息报告责任 - 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指定联络人并备案[27]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送交董事长、董事会秘书[27]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导致违规由报告义务人承担责任[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