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炀资源(603863) -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松炀资源松炀资源(SH:603863)2025-11-27 16:46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任免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成员2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1/3以上的全体 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当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委员代行其职 权;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