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与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注销2,919,652股回购股份,总股本由685,172,377股变更为682,252,725股[2] -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8,517.2377万元减少至人民币68,225.2725万元[2]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修订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现任监事将自动解任,《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2]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可请求相关部门向法院诉讼[8] - 监事会或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等情况,股东可自己名义向法院诉讼[8]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2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25]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6] - 独立董事每年需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董事会[27] - 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27]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至少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2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9]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9] 利润分配与财务相关 - 公司会计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需在年度结束4个月内、中期结束2个月内分别报送披露年报和中报[31]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1]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32]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3] - 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33] - 公司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34] 章程与制度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8]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登记手续[38] - 公司修订和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共涉及24项[39][40]
奇安信(688561) - 奇安信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