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安信(688561) -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应配备有专业知识、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业务骨干[4][5] 审计职责与权限 - 审计部职责包括检查评估内控、审计财务收支等,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8][9] - 公司赋予审计部要求报送资料、检查会计凭证等权限[10] 审计工作内容与计划 - 内部审计工作含内控制度、经营活动、特殊目的审计[11] - 审计部年初拟定年度计划,报管理层审核,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14] - 审计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年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上年报告[14] 审计实施与证据 - 审计部实施审计三日前下达审计通知书[15] - 审计人员多种方式审计获取证据,记录在工作底稿[14][16] - 调查取得的证明材料需有提供者签名或盖章,未取得应注明原因[15] 审计档案与报告 - 内部审计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1] - 审计部每季度报告工作情况和问题,至少每半年提交一次审计报告[22] -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后报管理层审定,再报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1][28][29] 审计后续与机制 - 审计部接到意见3个工作日内反馈,1个月内进行后续审计[30] - 公司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相关人员[2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