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安信(688561) -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奇安信奇安信(SH:688561)2025-11-27 18:3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披露行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4]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6] 披露原则与范围 - 公司应披露所有重大事件或事项,及时、公平披露,保证真实、准确、完整[8] - 公司应披露反映业务、财务等方面重大信息,揭示风险和投资价值[16] 特殊情况披露 - 筹划重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可暂不披露,最迟在交易确定时披露[12] - 信息泄露致股价大幅波动,公司应立即披露进展[13] - 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17][18]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和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21]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交所申请[22]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6]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9]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2个月内披露年报,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30]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32]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公司应披露相关重大事件[36] -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应立即披露[34]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件有影响,应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7] 股东相关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49]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后续质押需披露[49]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41] - 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9]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通知并说明原因及听取陈述意见[51] 保密与责任 - 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责任[54] - 公司董事会应控制信息知情者范围[55] - 因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58] 档案管理与生效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责任人[5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负责解释[62][63]